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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州市局六举措做好耕地保护工作
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,粮食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,面对当前充满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全球经济形势,保障粮食安全尤为重要。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状,永州市耕地保有量534.015万亩,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41.735万亩。永州市现有耕地保有量546.40万亩,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42.253万亩,均高于省市耕地保护责任状指标,已经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,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。
层层签订耕保责任状,压紧压实政府责任
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出台《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》,市人民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、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,各级政府(管委会)主要领导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。将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,列为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,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等部门,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、领导干部问责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。
扎实开展国土三调,全面摸清耕地“家底”
站在“国家立场、政府工程、历史责任”的高度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,永州建立了“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协作、地方分级负责、各方共同参与”的工作机制,投入700多名技术人员、8541万元工作经费,坚持以数据真实性为生命线,结合高清影像地图开展实地调查核实,初步核实全市耕地总量571万亩(含已种植水果即可恢复为耕地的43万亩),差错率在国家控制范围,待国家核实发布。
科学编制空间规划,合理划定耕地“红线”
科学编制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将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、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控制线,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约束性指标,层层传导落实,确保不纳入自然保护地、重大基础设施等范围,与林业部门妥善协调处理了市辖区55.4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被划入自然保护地的问题。同时,按照上级要求,划定不小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的1%作为储备区用于重大项目建设,组织各县区对存在划定不实、违法占用、严重污染等问题的永久基本农田区,全面梳理整改,优选耕种条件好、集中连片的储备区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。
大力实施耕地开发,补足补优占用指标
坚持“占一补一、占优补优、占水田补水田”,2019年采取市县合作开发水田的模式,下达任务11750亩,立项31458亩,开工建设23262亩,完成验收13462亩,确保了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需要,向省厅还清了多年积压的“旱改水”指标欠账。2020年,将省厅下达的645公顷耕地开发任务,及时下达各县区,市本级已完成466.67公顷的项目选址踏勘,待相关部门完成可行性论证、省自然资源厅复核后即可立项。各县区也在积极开展项目选址工作,将在年内全面组织实施。
稳步推进节约集约,有效缓解耕保压力
永州积极引导各县区转变资源利用方式,坚持“以用为先”,盘活批而未供土地,消化闲置土地,不断扩展用地空间。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上,全市今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74.64公顷(8620亩),处置率28.4%,高出全省平均处置率10个百分点,处置率居全省第二。祁阳县盘活利用123亩批而未供土地,保障了祁阳高新区创新创业园三期项目这一省重点项目用地。在闲置土地处置上,2018年8月发现的113宗,面积480.99公顷闲置土地,已处置到位105宗,面积445.87公顷。市本级利用收回原九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废弃的工业厂房用地,通过调整规划,按居住用地挂牌出让,成交价6.5亿元,每亩成交单价均高出挂牌起始价单价100万元以上。
铁腕执法从严监管,切实遏制违法用地
坚持“源头严防、过程严管、后果严惩”,将遥感(卫星)影像与动态巡查相结合,做到早发现、早制止、严处置,组织各县区对违法用地实行挂图作业,整改一宗销号一宗,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。2019年,在全省率先完成违建别墅、“大棚房”清查整治,全市土地卫片执法履职到位率、查处整改到位率均达到省级验收标准,受到省、市充分肯定。今年以来,全市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70宗,面积3767.04亩,其中耕地面积2985.77亩,共罚款5109.45万元,没收违法建筑物302335.2平方米,拆除建筑物118851.41平方米,恢复土地原状面积504.23亩,移送司法机关26件,追究刑事责任1人,移交纪委监委20件,处分相关责任人3人。下一步,将直接立案查处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,并进行公开通报,以点带面,推动全面查处整改,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、解决在萌芽。同时,坚持“刀刃向内”,加大抽查力度,对弄虚作假、隐瞒不报等情形,一经查实,严肃问责。
层层签订耕保责任状,压紧压实政府责任
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出台《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》,市人民政府与县区人民政府、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,各级政府(管委会)主要领导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。将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,列为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,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等部门,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、领导干部问责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。
扎实开展国土三调,全面摸清耕地“家底”
站在“国家立场、政府工程、历史责任”的高度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,永州建立了“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协作、地方分级负责、各方共同参与”的工作机制,投入700多名技术人员、8541万元工作经费,坚持以数据真实性为生命线,结合高清影像地图开展实地调查核实,初步核实全市耕地总量571万亩(含已种植水果即可恢复为耕地的43万亩),差错率在国家控制范围,待国家核实发布。
科学编制空间规划,合理划定耕地“红线”
科学编制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将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、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控制线,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约束性指标,层层传导落实,确保不纳入自然保护地、重大基础设施等范围,与林业部门妥善协调处理了市辖区55.4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被划入自然保护地的问题。同时,按照上级要求,划定不小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的1%作为储备区用于重大项目建设,组织各县区对存在划定不实、违法占用、严重污染等问题的永久基本农田区,全面梳理整改,优选耕种条件好、集中连片的储备区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。
大力实施耕地开发,补足补优占用指标
坚持“占一补一、占优补优、占水田补水田”,2019年采取市县合作开发水田的模式,下达任务11750亩,立项31458亩,开工建设23262亩,完成验收13462亩,确保了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需要,向省厅还清了多年积压的“旱改水”指标欠账。2020年,将省厅下达的645公顷耕地开发任务,及时下达各县区,市本级已完成466.67公顷的项目选址踏勘,待相关部门完成可行性论证、省自然资源厅复核后即可立项。各县区也在积极开展项目选址工作,将在年内全面组织实施。
稳步推进节约集约,有效缓解耕保压力
永州积极引导各县区转变资源利用方式,坚持“以用为先”,盘活批而未供土地,消化闲置土地,不断扩展用地空间。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上,全市今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74.64公顷(8620亩),处置率28.4%,高出全省平均处置率10个百分点,处置率居全省第二。祁阳县盘活利用123亩批而未供土地,保障了祁阳高新区创新创业园三期项目这一省重点项目用地。在闲置土地处置上,2018年8月发现的113宗,面积480.99公顷闲置土地,已处置到位105宗,面积445.87公顷。市本级利用收回原九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废弃的工业厂房用地,通过调整规划,按居住用地挂牌出让,成交价6.5亿元,每亩成交单价均高出挂牌起始价单价100万元以上。
铁腕执法从严监管,切实遏制违法用地
坚持“源头严防、过程严管、后果严惩”,将遥感(卫星)影像与动态巡查相结合,做到早发现、早制止、严处置,组织各县区对违法用地实行挂图作业,整改一宗销号一宗,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。2019年,在全省率先完成违建别墅、“大棚房”清查整治,全市土地卫片执法履职到位率、查处整改到位率均达到省级验收标准,受到省、市充分肯定。今年以来,全市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70宗,面积3767.04亩,其中耕地面积2985.77亩,共罚款5109.45万元,没收违法建筑物302335.2平方米,拆除建筑物118851.41平方米,恢复土地原状面积504.23亩,移送司法机关26件,追究刑事责任1人,移交纪委监委20件,处分相关责任人3人。下一步,将直接立案查处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,并进行公开通报,以点带面,推动全面查处整改,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、解决在萌芽。同时,坚持“刀刃向内”,加大抽查力度,对弄虚作假、隐瞒不报等情形,一经查实,严肃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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